Friday, February 02, 2007

[时事]胡戈vs陈凯歌

 

轻剥洋葱 发表于 2006-9-29 10:28:00
轻剥洋葱 发表于 2006-2-13 22:28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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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两天感冒,闲着无聊,刚看了胡戈的春运帝国,比较不错,加上他的那个改自无极的馒头,还是挺喜欢他的无厘头风格的.
陈凯歌身在柏林发下狠话,宣布起诉胡戈,还大骂他无耻.上次东方卫视看到邀请到胡戈做嘉宾,感觉是个细皮嫩肉的社会主义好青年.网络上对于陈凯歌这个起诉持反对意见居多.
个人感觉陈凯歌也太那个什么了,撇开某些网友说他心胸狭窄之类吧,感觉这有点以小人之心度陈凯歌之腹,陈大导演应该不是什么小气量的人,看他当过兵,下过乡,好歹也经受了些风雨嘛, 不至于这么小气量.如果说陈凯歌vs胡戈一事为什么搞得起来,估计是代沟吧.陈凯歌那一代人自然不会了解胡戈这一代人的想法和价值观念,因此胡戈以下一代的观念修改无极,陈凯歌自然不能容忍了.套用<独自等待>中某编导鄙视夏雨的小说是"一堆狗屎",估计陈凯歌对<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>之类的搞怪玩意也会怒斥为狗屎吧.
换句话说,如果陈凯歌因为那个血馒头就可以告胡戈(从舆论道德上讲可不可以,法理上自然可以了),那么周星驰/张艺谋/里脊戴维斯等自然也可以因为春运帝国告胡戈了,如果真的如此,那么这个世界还有意思么?
有些东西存在就是合理,比如无厘头的搞怪,这正如盗版或破解版软件.微软等巨鳄们都只能默认他们的存在,因为他们知道他们不可能占领一整块蛋糕.买正版软件的有钱人自然会买微软的帐,而对于多数(实实在在的多数)中国电脑用户,微软只能容忍盗版windows和office存在于他们的电脑上,至少,大多数的蛋糕还是被微软软件把持者,而不是甲骨文或者苹果公司,不管这份微软产品是否合法.
同样的,因为周星星的缘故吧,喜欢胡戈这种类型的消费群体也大有人在,陈凯歌他们就算从法律上灭得了胡戈,他背后的那个消费群体还是存在的.
萝卜白菜,各有所爱,这才是多元化的社会,为这点破事就告人家,是不是太那个了一点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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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t bygones be bygones ……